一直以来,只有监管“指挥棒”转向,银行对小微企业才会愿贷、敢贷、能贷,被视作普惠金融行稳致远的重中之重,但却是“雷声大雨点小”,现在,监管“指挥棒”终于真的转向了。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试行)》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全面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办法以“正向激励为主,适当监管约束,明确差异化要求,合理体现区分度”为指导思想,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并行、总量与结构并重、激励与适当约束并举”的原则。通过整合近年出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发挥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优化信贷结构和服务方式,进一步落实授信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制度,严格规范服务收费,持续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质效。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融资面临极大冲击。党中央、国务院迅速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短期难以得到根本缓解,叠加小微企业资质相对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以不动产抵押等方式为主,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等创新担保方式运用较少,与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现状有所冲突,导致了小微企业首贷难等问题。同时,小微企业融资具有单笔融资规模小、需求丰富频繁等特征,与商业银行原有服务大型企业积累起来的服务经验不相匹配。由此就导致小微企业难以充分获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
其实,每一轮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发布后,如何有效落实都会引发关注和讨论,其背后实则隐藏着两方面担忧。
一方面,政策并非机制,金融机构在落实政策的同时,会考虑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能否长期持续下去,特别是在多数中小银行尚未建立起系统性服务模式的情况下,尽职免责和适度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政策的持续性就是这些机构所关注的重点。
另一方面,不同类型银行机构的小微企业金融定价方式和服务模式等问题仍是业界讨论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某项政策可能并不完全适用于所有机构,不同类型机构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程度也会有所不同,这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提升和相关政策的有效性。因此,我国亟待从制度和机制角度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明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定位,提供更为差异化、广覆盖的服务。
可以说,《办法》的发布和施行,在促进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助于从资金供给端的商业银行发力,强化金融服务以支持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小微企业金融的差异化发展又有了新难题。在小微企业经营受影响、贷款计划收缩的情况下,不少金融机构的工作重点都转变为“保住客户”,这种局面可能会带来机构的定位偏差、贷款过度供给等新问题。
因此,评价方法的出台,“指挥棒”的转向都可谓恰逢其时,将进一步提高我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和推进结构优化,普惠金融也会走得更远、更稳健。
来源: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作者:莞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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