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肆虐,经济局势陷入动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计,2020年全球经济将急剧跌入负增长,将出现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糟糕的经济后果。从国际来看,美国股市的崩盘引发了债市、黄金市场出现共振,美国国债市场也受到极大波动,可以说已经造成了一定范围的市场危机。意大利、希腊等国家尚未完全从欧债危机的影响中走出,而此次新冠疫情导致的欧洲国家的经济衰退,或将超过全球金融危机时期,甚至可能进一步引发欧洲各国主权债务危机。
新冠疫情也给国内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挑战。一方面,众多中小企业面临违约和破产风险,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信贷市场风险;而瑞幸咖啡遭遇国外空头机构做空,也给境外中概股企业带来不确定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和开放,国际金融市场对国内的波动程度也将增大,尤其需要重视防范境外金融市场积累的系统性风险对国内资本市场的影响。虽然现在尚未出现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但是必须对随时可能暴发的金融危机提高警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对金融工作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当前金融监管的重中之重。因此,需要更加重视当前比较突出的风险问题,从创新监管方式、维护金融稳定的角度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提高资本市场抵御系统性金融风险能力。为了防范股市受到国外波动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增强国内资本市场的韧性,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第一,要重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平台对资本市场的补充作用,放松和取消不必要的管制,从而为数字经济提供更丰富的金融工具,创新资本市场服务,提升市场的活跃度。第二,要继续壮大实体经济,尤其是数字经济,强化发展根基,推动以蚂蚁金服等为代表的一批优质独角兽企业上市,增强主板市场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抗风险能力。全球资本市场动荡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与境外市场相比,我国资本市场总体表现比较平稳,A股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当前,国内疫情的逐渐稳定,各行各业陆续稳定复工复产,国内股市震动逐步减弱。随着4月1号金融市场的深化开放,国内的优质资产或将更多地吸引国际资本流入,中国也应当把握住机会,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和经济发展,从源头上增强资产价值,避免真实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过度脱离,防范金融失衡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是进一步推进“无接触”银行和开放银行建设,控制银行信贷风险。新冠疫情期间,新兴科技和传统金融加速融合,其中“无接触”银行成为抗击疫情的一大亮点。以全国工商联和网商银行等发起的“无接触贷款助微计划”为例,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利用其历史经营、支付、守约和企业工商、税务等多维度数据,利用大数据挖掘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风险模型动态判断的方式生成授信额度,进而提供更加专业、精准、高效的普惠金融服务。不发生系统性信贷风险是银行重中之重的工作,相较于传统的授信审批模式,基于数据生产要素的风控模型能够更加有效地控制信贷风险。除了鼓励大科技公司将技术和金融服务进一步结合,同时也要注重银行本身的风险防控,推进开放银行建设,加大金融科技创新投入,推动银行快速转型,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银行。对于有实力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应当号召其主动加速金融科技能力的建设和开放银行战略部署,采用开放式API,将金融服务嵌入各个合作伙伴的平台与业务流程中,构建生态体系;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鼓励和新型数字普惠金融平台合作,如南京银行“鑫云+”互联网金融平台依托于蚂蚁金服、阿里云、腾讯金融等提供的服务建立。
三是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发的违约和破产风险。当前,数字普惠金融平台的出现通过支付、社交、电商等服务场景沉淀的数据,运用新型数字化风控模式,将大量无法从银行系统获得金融服务的中小微企业纳入金融服务体系,切实有效地提升了金融的普惠性。数字普惠金融平台满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降低了交易成本,发挥了分散金融风险、回归金融本质的功能。为了避免大量中小微企业集中发生违约、破产等问题,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大量人员失业,一方面应当对重点行业予以信贷政策支持,保障复工复产期间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另一方面应当促进蚂蚁金服、京东数科、微众银行等数字普惠金融平台的发展,予以宽松政策,尽可能地保障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为拓展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股权众筹模式也是重要手段之一。证监会2018年将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纳入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已经形成成熟草案,应当以此次疫情为契机,尽快在新《证券法》框架下出台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开放股权众筹试点,引导股权众筹向正规化、系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
四是审慎推进P2P平台清退工作,避免人为的系统性风险。去年年初“175号文”发布以来,各地P2P网贷平台清退速度明显加快,湖南、山东、重庆、河北等地更是明确清退辖区内全部P2P网贷机构。整顿P2P网贷平台,化解存量风险是当前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重点,但是在具体实施层面不能盲目一刀切。2015年股票市场的异常波动,就与处理劵商场外配资渠道时存在一刀切现象有关。当前,几百亿以上的P2P平台仍有几十家,如果为了盲目追求速度和效率,一刀切全部清退,或将加剧现有平台的危机感,甚至引发新一轮P2P爆雷,带来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各地在整顿P2P网贷平台时,应当循序渐进,分类整顿。去年11月底出台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引导无严重违法违规、股东实力和金融科技实力较强的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而对于极少数具有较强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一方面可以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在必要时也可以考虑保留一些大型优质P2P网贷平台,保留融资渠道,促进市场活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016年,银监会等部门已经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从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需要尊重相关规定的权威性,必要时保留一些优质合规平台,避免一刀切造成人为的系统性风险。
五是大力发展监管科技,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2018年,证监会发布《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完成了监管科技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明确了监管科技运行管理“十二大机制”;2019年,证监会发布的“深改12条”,进一步强调加快提升科技监管能力;近期,证监会也正式开设科技监管局,整合、打通、统一现有各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大数据监管。相较于大型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的规模与商业模式决定了其易受恶劣经济动荡的影响,而且会将这种动荡传递至行业内其他企业。此外,金融科技的技术性风险和操作性风险在特定的情形下会由量变急剧升级为质变,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传统金融监管缺乏技术手段获取金融科技市场结构和运作的可靠信息,因此对新兴金融科技企业监管和约束更加困难。在传统金融监管维度之外,加之以科技维度,形成从“双峰”到“双维”监管体系,以科技驱动型的监管思路应对新技术发展对于金融监管的挑战。接下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机构也应当尽快建立科技监管机构,采用与金融科技发展相匹配的科技驱动型监管模式,回应金融科技监管的特殊性,同时抓好制度构建和技术进步,补齐监管短板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是推进法定数字货币尽快落地,实时监测、预警金融风险。4月3日人民银行2020年全国货币金银和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坚定不移地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工作。央行从2014年开始法定数字货币相关研究,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出台也是当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有助于创新货币发行、流通和调控方式,从而降低数字经济交易成本,提升经济和金融系统的效率,进而优化金融活动的质量。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新型的经济形态和金融业态可能会存在新型的经济金融风险,尤其是数字经济活动的虚拟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在危机时刻容易进一步放大经济金融风险。而通过法定数字货币可以对经济金融运行进行实时监测,提供相关数据辅助决策和宏观调控,也可以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对金融风险提前预警。同时,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也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当前,我国在移动支付领域全球领先,法定数字货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落地跨境支付场景应用,有助于巩固我国跨境移动支付优势地位,进而打破美元霸主地位,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从而更好地抵御美元主导下的国际金融市场积累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国内的传导影响。
七是完善数据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在抗击疫情期间,数字普惠金融平台能够通过挖掘数据价值进行业务创新,通过大数据分析,更好地促进了金融信息撮合,调配合理资金驰援一线,有力地提供了精准、高效、普惠、低成本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匹配等服务,为疫情防控阻击战送来金融领域的“及时雨”。从促进我国数据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应当鼓励数据,尤其是金融数据的开放和共享,通过关键的数字普惠金融平台,整合动态的企业和个人开放数据,甚至打破各政府部门数据孤岛,促进社会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共票”制度,构建数据聚合、大数据处理和解释、建模分析与预测的有效机制,以数据为核心,采取有效的数据收集、报告、管理和分析流程,将数据共享的权益反馈给消费者和其他相关方,使得各方在数据共享的同时,收获、分享由数据统合而产生的对价或红利,实现数据的确权、定价与交易,实现价值发现,推动数据共享和数据治理。除了完善对国内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同时也应当鼓励阿里巴巴、腾讯、今日头条等数字经济平台企业推行国际化战略,比如阿里旗下的钉钉就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给全球的中小学生。通过丰富的海外电商、支付、云服务等应用场景,争取海外合法数据资源,尤其是金融领域相关数据。在数字经济时代,掌握数据就掌握了话语权,也能够通过所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更好地抵御和防范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更好地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作者:杨东(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
http://epaper.financialnews.com.cn/jrsb/html/2020-05/11/content_311823.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