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最早由联合国在“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提出,其核心内涵是共享与普惠,旨在建立有效、全方位、更具包容性的金融体系,让金融弱势群体同样能够获得均等的金融服务。长期以来,在我国农村二元经济背景下,因缺少获得金融资源而导致农村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较为突出,成为阻碍“三农”发展的短板。如何用好普惠金融这把“金钥匙”,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是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
近年来,辽宁农村金融体系迅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商业性、政策性金融为主体,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系。然而,由于省内城乡发展差距逐渐增大和金融机构追求利益最大化,越来越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将投资重心由乡村转向城市,从而导致了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紧张的局面,限制了农村经济正常发展。大力发展覆盖面广、服务质量高、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普惠金融体系势在必行。
存在问题
(一)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较突出。目前,辽宁农村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存在“高效抽水”“低效灌溉”的情况。一方面因为市场逐利性,农村小微企业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高风险、低回报的服务对象,普遍具有收入较低、盈利不稳、信息不透明、账务不规范等特征,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机构对其放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因为农村担保机构发展落后,由于农村中小企业、农户缺少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尽管政府在涉农资金上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受银行抵押担保条款限制,涉农企业的贷款情况依旧不容乐观。
(二)县域农村支付服务环境较差。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居民对电子支付结算工具认知不足,在日常消费中仍习惯现金结算,再加上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缺乏,限制了现代化支付工具的推广使用。此外,由于农村地域偏远、经济落后、青年人口大量流失,农村金融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高、文化水平低、专业水平低等现象,无法满足现代化支付系统对人员和岗位的配置要求,进而影响了乡村地区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金融素养普遍偏低。金融素养的高低和金融活动的参与程度相关,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来说,由于自认为无法获得金融机构信任,大大降低了农户对涉农金融服务的需求。通过对辽宁省部分县镇农户发放金融需求调查问卷显示,仅有6.9%的农户向农村金融机构申请过贷款,32.3%的农户认为农村金融机构有效缓解了乡村地区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由此可见,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方,大多数农户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足够的理解认知。
(四)支农金融机构、政策未能充分发挥。地方部门间协调机制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惠工作的展开。此外,政策性金融功能未能有效发挥,以农发行为例,目前信贷资金主要集中在国有粮油的流通环节上,而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等方面的信贷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层面,虽然辽宁被列入东部省份,但在财政上较其他东部发达省份存在很大差距,较大比例地承担政策资金,导致各级政府财政压力沉重,不利于基层政府落实政策的积极性。
政策建议
(一)降低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微型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构建农村地区多层级、多样性普惠金融体系。如允许民间资本参与组建农村合作金融、村镇银行或农民互助组织。一方面可吸收更多外来资本以缓解农村地区金融市场资金不足的困状;另一方面在农村金融市场中鼓励多元化的金融组织共存可促进合理竞争,防止金融市场形成垄断,从而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和联动效应。
(二)加大地方政府扶持力度。政府要加大对提供涉农贷款金融机构的资金奖励和费用补贴力度,强化对金融机构对所提供涉农贷款时承担风险的政策补偿,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偿付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坏账,以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结算和资金周转的风险,同时要增强对涉农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取得较好业绩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乡村地区营造较为宽松的适宜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环境。
(三)建立农村信用担保体系。针对乡村地区小微企业资金有限、无法提供有效担保物的情况,应及时在省内各县市建立公用信用体系,银政联手共建统一集中的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参照人民银行信用体系相关指标标准分析农户和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最终对辖内农户及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供相关金融机构参考使用。
(四)加强金融知识教育,提高农户金融素养。一方面是政府应直接承担金融教育的责任,将金融教育作为一项政府职责和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如通过发放金融知识宣传册、播放金融知识广告、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向农户普及金融教育;另一方面可以借助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教育,明确金融机构在经营金融业务中应承担的普及金融知识方面的义务与职责,发挥金融知识普及在普惠金融体系构建中的引领作用。
(五)推动“电商+农村供应链”金融创新。相比于传统的农村供应链金融,基于互联网的“电商+农村供应链”金融模式为农村小微企业提供了方便的贸易渠道。农户可借助电商平台在网上直接申请贷款,无需到银行柜台办理申请手续,有效节约时间成本。对农村金融供给方来说,借助电商平台的大数据技术,对贷款农户进行金融审核以及做好贷款后的跟踪监控工作,有利于降低违约风险。“电商+农村供应链”金融模式打破了企业之间的壁垒,更有效地聚合资金、物流、商流,促进企业间在能力规划、需求预测、库存管理方面的合作,从而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价值。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白可秀
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ll/gdsj/201904/t20190422_1586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