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来,我国对普惠金融领域的扶持力度持续加码。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银监会 联合多部委发布《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以及央行明确自明年1月1日起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
毫无疑问,普惠金融的空间巨大,根据《中国小微企业白皮书》等披露的数据,我国小微、“三农”领域至少存在着20万亿元以上的资金缺口。同时,与十几年 甚至几年前相比,随着征信系统覆盖面逐渐完善、金融科技飞速发展等有利因素积聚,我国普惠金融事业发展正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期。
不过,我们也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普惠金融并不是一项“慈善事业”,更不能“只讲情怀”。目前为止,普惠金融距离“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 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这一目标仍有不少差距,至少在普惠金融理念逐渐被金融机构接纳的当下,尚未看到真正可复制的商业模 式。
有鉴于此,在继续鼓励发展普惠金融的同时,市场参与各方有必要重新审视一下自身定位,从根本上厘清权责边界,更充分地发挥自身潜力,共同探索和建设普惠金融自身的“造血机制”。
对于政府而言,关键是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在普惠金融发展初期,当然有必要以行政力量推动各方参与,但随着普惠金融体系逐渐建立,政府应该将主导权交还给 市场,特别要改变“行政推广+政府直补”的推广模式,以防阻碍市场自身发展机制的形成。从这个层面上看,此次央行决定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是一次有益 的尝试,即将资源分配给有意于发展普惠金融的机构,让机构自行探寻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业务模式。
同时,政府还应将更多的力量放在加强征信、信 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和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等方面,并且更好地发挥协调整合的组织能力,形成普惠金融的合力。当然, 在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后,那些无法由市场解决的问题,政府必须设计相应的制度安排,进行补贴和救助。
在政府引导下,金融机构应当发挥主导作用, 积极参与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事业部均已揭牌成立;“保险+期货”、“保险+期权”等试点正在有序推进;蚂蚁金 服等互联网金融公司也纷纷布局相关领域,普惠金融正在各金融业态开花结果。
成绩固然可喜,但需要明确的是,普惠金融不是“慈善事业”,而是一 个要求更高的业务领域,没有金刚钻,揽不了瓷器活。以银行为例,除了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保本微利”总体要求设立的普惠金融事业部,作为商业机构, 银行开展风险相对较高的普惠金融业务,理应要求更高的风险溢价,这是建立可持续商业模式的重要一环。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之外,金融机 构必须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和风险资产定价能力,才有可能挖掘“普惠”背后的收益,在实现社会普惠包容目标的同时,在商业上实现可持续增长。
来源:上海金融新闻网
作者:记者 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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