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涉农及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并降低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近年来持续优化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将其作为支持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具。
支农再贷款与支小再贷款分别创设于1999年和2014年,旨在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相应领域的信贷投放。2025年,两项政策合并为支农支小再贷款。2026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优化其管理,以强化牵引带动作用。
在支持领域方面,支农支小再贷款主要用于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增加对涉农贷款、小型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以及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投放。
在发放机构方面,支农支小再贷款的发放对象涵盖六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以及民营银行。
该政策工具提供3个月、6个月和一年期三个期限档次,目前对应的再贷款利率分别为0.95%、1.15%和1.25%。
来源:广州金融
http://news.10jqka.com.cn/20260526/c6769832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