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服务主要力量,推进中小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机构质量是实现农村金融普惠的重要保障,因此,需要通过多元化手段协同推进中小机构提质。那么,如何认识农村中小机构的质量,如何结合农信系统的本源属性寻求提升质量之路,值得进一步思考。
一、全面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质量是乡村振兴的核心要求
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而高质量的中小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支柱。可以从多个视角、用多种指标来考察和衡量中小金融机构的质量,但其中,金融普惠服务能力和资产安全性反映中小金融机构质量的两个重要方面。
提升中小金融机构质量,首先,需要提升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农户的能力,增强其在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具备有效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能力,是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根本要求。其次,需要提升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资产质量和整体安全性。风险防控能力强、安全性高的中小金融机构,才能具备稳健性、成长性,才能可持续地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中小金融机构质量的两个方面可能存在张力,也可以是相辅相成的。普惠性服务可能意味着中小机构会服务没有信用历史的首贷户、边缘性客户、抵质押资产不标准的一些小规模客户。服务这些客户,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些潜在风险,同时,可能会承担较高的交易成本。如果过分强调控制风险和成本,在网点和资源布局方面过于审慎,可能会影响和制约金融普惠服务能力。而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和成本,又会带来金融机构的风险,导致金融服务和金融机构的不可持续性,甚至会滋生系统性风险,影响整个农村金融体系的质量和健康发展,制约金融持续支持乡村振兴的能力。所以,找到既能提高农村金融普惠能力和服务质量、又能防控风险和提高资产质量、提高机构安全性的发展方式,实现两方面的协同双赢、相辅相成,才能实质性地提高中小机构质量。
二、回归本源是促进农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把握金融普惠质量与资产质量、机构安全性之间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平衡和共赢,防止顾此失彼,是提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质量的根本意涵。如何寻求能够平衡农信机构普惠质量与安全质量关系的发展路径、实现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措施的选择,需要考虑、权衡其对普惠和安全两方面的影响。农信机构回归或重塑本源属性,是实现普惠与安全质量协同的重要可选途径。
农村中小机构质量高低首先体现在其提供农村普惠服务的基础条件、资源配置、供给能力。农村金融机构金融普惠功能取决于其网点资源与机构体系布局、人力资源、设备和物质条件、科技条件和金融技能等,也取决于公共信用信息体系、抵质押制度、中介性服务体系、支持和监管政策、法律法规等。对于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网点资源和机构体系依然是影响金融机构金融普惠能力的重要因素。农信机构回归本源,发挥其社区性、本土化、网点密度大、人力资源相对丰裕的优势,利用其和农村社区居民、小微企业的连接性,强化支农支小市场定位,支持本土化产业和中小企业主体,强化金融服务与乡村治理、社会建设的融合,不仅可以增强获客能力、降低获客成本,强化金融普惠能力基础、提升金融普惠质量,同时,可以利用乡土文化、熟人社会机制、关系贷款机制,防范和控制风险,提升资产质量和机构安全性,实现金融普惠和安全质量的统一。
农信机构回归本源之所以可以实现普惠与安全双赢,是因为农信本源属性导向的普惠金融具有天然的、内嵌的多层次风险控制机制。一是,农信系统发源于农村社区,与农村社区具有密切的联结关系。同时,大多农信机构通过提供社区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强化了与社区的关系、增强了社区嵌入性。本土化客户与农信机构不是单纯的商业关系、不是对立关系,可以形成荣辱与共的共生关系。这不仅可以增强本土化客户的金融服务获得便捷性,也可以降低农信机构的运营成本。而且利用本土化优势,可以筛选有信誉的高质量客户,控制事前的风险,同时,可以利用社会机制(包括激励和惩戒机制)控制事后的风险。二是,农信机构支农支小,可以实现风险分散。三是,农信机构之间可以形成协作、互助的联盟或共同体,进行机构间的风险调剂。总之,农信机构回归本源,可以通过多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保障资产质量和安全性。通过将风险管理前置和过程化管理,实现风险减量,进而降低破产风险、减轻对资本充足性的过分依赖。
三、引导和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促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应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金融的风险问题,鼓励、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支农支小、增强本土化和社区性,有效铸就控制风险的多层次、体系化防火墙。农信机构回归本源,需要从政策上加以引导和支持。一是,要求和鼓励中小机构尽可能保留机构网点资源、并适当增加智能化、社区性的类网点资源,严防欠发达、偏远地区出现空白网点,筑牢社区融合、社区联结、实施普惠金融服务的前沿阵地。二是,引导中小机构切实支农支小支散,加强本土化经营战略。三是,鼓励中小机构积极创新和提供非金融服务。如参与创建、运营社区之家、幸福邻里等社区组织,派驻乡村金融助理、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增强社会嵌入性、社区黏结性。
同时,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参与构建风险化解和处置联盟,通过机构之间的互助、调剂,应对和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减缓或阻断可能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马九杰(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所长、国家社科重大项目(20&ZD164)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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