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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普惠金融稳健发展

 

今天,我们回顾“十四五”期间普惠金融取得的主要成就,总结过往经验,面向未来,更好地推进普惠金融健康、稳定发展。

第一,进一步完善了普惠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

在“十四五”期间,我国颁布了3部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指导文件,通过了3部省级综合性法规、10余项地方性实施细则,颁布了至少6个行业自律公约,覆盖银行业、融资担保、保险业等多个细分领域,弥补了重点领域的监管空白,构建了多层次、广覆盖的普惠金融立法体系。

第二,我国县乡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和普及率跃居全球首位。

在“十四五”期间,我国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实现了行政村普惠金融服务100%的覆盖,普惠金融服务网点密度遥遥领先,成为全球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标杆。

世界银行《2025年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显示,全球仍有13亿成年人无法获得基础金融服务,而中国农村地区已基本消除服务盲区,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服务”,农村金融网点难触达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全球农村普惠金融提供了新范式。

同时,我国数字支付与金融科技应用渗透率也成为全球标杆,引领全球数字普惠金融新潮流。截至2025年6月末,移动支付渗透率89.3%,远超全球平均水平。世界银行《2025年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显示,中国在账户普及率(83%)、应急储蓄能力(60.28%)方面位列全球前列,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

第三,普惠型小微贷款规模跨越式增长,融资利率稳步下降,小微企业获得感显著增强。

在“十四五”期间,我国系统性构建了全球最大规模的普惠信贷体系,截至2025年6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36万亿元,是“十三五”末的2.36倍,年均增幅约20%;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23万亿元,是“十三五”末的3.36倍,年均增幅约30%,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占比超过50%,充分发挥了普惠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5年来,金融机构运用数字化风控模型将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效率提升60%-80%,商业银行实现全流程线上化,单户授信最快时效从传统模式的数天压缩至分秒级,而且普惠小微贷款利率持续下降,较“十三五”末下降2个百分点,降至3.48%,累计降幅达160个基点,极大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普惠金融可得性、可负担性得到了增强,有效推动了普惠金融服务向“零接触”“低成本”方向发展。

第四,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能。

最振奋人心的胜利,就是普惠金融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累计向脱贫地区发放贷款31.5万亿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近4000亿元,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900万户次,普惠型涉农贷款年均增速达14.6%,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贫困乡村面貌,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动力。

在乡村振兴政策引导下,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持续完善,涉农贷款余额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6月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为53.19万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1.75万亿元。同时,普惠金融服务从传统单一信贷模式,转向融合保险、期货等多维度的综合服务体系,支持涉农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累计支持28个省182家企业发行乡村振兴票据326期,总金额达2852.5亿元,其中用于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约2282亿元(占比80%),有力地支持了乡村振兴建设。

第五,中小微企业科技型贷款和绿色贷款增长迅猛。

“十四五”期间,通过政策引导、产品创新和技术赋能,金融机构系统性地开展绿色中小微贷款服务,科技型和绿色中小微贷款近19万亿元,年均增速超20%,成效显著,远超全球同类指标,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服务体系,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中小微企业倾斜资源。例如,碳减排支持工具对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按本金的60%提供低成本资金,利率仅1.75%。截至2025年6月末,支小再贷款余额达1.7万亿元,其中约30%投向绿色小微企业。

金融机构通过政策工具创新、产品服务升级,运用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技术优化风控与服务流程,构建起多层次的绿色中小微贷款服务体系,在规模增长、成本下降、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例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绿色采购贷”,依托核心企业绿色供应链数据,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2024年发放金额超200亿元。中国邮储银行针对农业产业链推出“辣椒贷”“猕猴桃贷”等定制化产品,累计发放贷款105.6亿元,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第六,金融监管有效维护普惠金融市场秩序。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所有创新产品都纳入了监管范围,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机制全面覆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得到全面强化,村镇银行、农信社改革化险初见成效,小微企业两项融资协调机制充分展开。

5年来,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在清除整顿违规业务和非法机构过程中取得历史性突破。“校园贷”和“现金贷”基本绝迹,非法中介贷款机构也得到有效控制,金交所与“伪金交所”全面清理关闭,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体现出新时代“负责任金融”的深刻内涵,切实提升了我国普惠金融软实力。

第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普惠金融知识普及的长效机制。

“十四五”期间,金融监管机构、银行业、保险业注重对普通人群金融知识普及和防范风险能力培养,全国“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影响力显著提升,活动覆盖人次已超100亿,累计举办各类宣传活动超过100万场,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消费者金融普及教育实践,金融消费者抵抗金融风险能力有了很大提升。

回顾“十四五”期间,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融合下,我国普惠金融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呈现出诸多跨越式发展特征,得益于政策、技术、市场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推动。

首先是坚持政策引领和制度保障的双轮驱动策略。

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提出“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的总体目标,构建了“制度设计—风险防控—权益保护”三位一体的安全发展策略体系,既确保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持续扩大,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监管部门通过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机制解除基层机构顾虑,明确普惠贷款不良率高出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绩效考核的扣分因素。同时,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例如商业银行通过单列普惠信贷计划、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等方式,确保资源优先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等通过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和财税政策协同联动,持续出台接地气、受欢迎的支持小微信贷、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的普惠金融实施细则,推进普惠金融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大量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同步跟进,接续完善普惠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组合拳”,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其次是坚持人民至上和服务群众为主线的发展方向。

“十四五”期间,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将服务人民群众需求贯穿产品设计、服务创新的全过程,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普惠金融发展方向,在产品设计、服务方式、服务周期、投资回报、维权纠偏等方面满足多层次人口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不仅“普”及四方,更要“惠”到实处,加强对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区公共图书、大众餐饮、日常生活消费等的金融支持,践行普惠金融的人民性,真正实现了从“金融机构供给导向”向“人民需求导向”的转型,让普惠成果真正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毫无疑问,这一实践不仅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普惠金融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助力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痛点难点上,提高普通人群享受金融服务便利性,降低数字鸿沟、代际鸿沟负面影响,守住服务大众初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障人士、新市民、灵活就业者、偏远地区人群都能够享受到金融科技带来的红利,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再次是坚持科技赋能与数字转型齐头并进的工作思路。

在“十四五”期间,加大了金融科技研发投入,推动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应用,不仅推出了大量线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全天候金融服务,而且打造了多款数字化的普惠性金融产品,全面提升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和便捷化水平,确保线上服务“不掉线”、线下服务“不缺位”,显著降低了普惠金融服务成本,较好解决了普惠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风险大、成本高问题,普惠金融服务质效明显提升。可以说,科技赋能与数字转型是“十四五”普惠金融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招”。

最后是坚持筑牢防范普惠金融风险的安全防线。

“十四五”期间,金融监管部门重点加强普惠金融领域跨周期、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有针对性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先进技术对普惠金融业务实施全景式、全流程、实时化监控,构建起“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筑牢普惠金融安全防线。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顾雷(北京大学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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