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努力普惠金融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数据显示,2024 年一季度末,我国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达 6201 万户,同比增长 7.5%;普惠型小微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 33.41 万亿元,同比增长 20.3%,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然而,围绕“深”和“实”普惠金融的发展依然有不小的空间。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四个方面入手,为银行业进一步做深做实普惠金融大文章夯实制度基础。
一是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二是提出鼓励担当、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问责的原则,分别列举应免责情形、可减免责情形和不得免责情形。三是规范尽职免责工作机制,要求银行在尽职免责工作流程中增加“申诉”环节,强调不得因被评议人申诉而加重其责任认定结果,推动银行畅通申诉渠道,更好保护信贷人员权益;在提高效率方面,要求尽职免责工作启动后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对于贷款金额较小、责任划分清楚的业务,明确可批量出具尽职评议报告。四是强调抓好政策细化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在尽职免责的适用范围上赋予了银行更大的自主选择权。进一步强化了银行内控合规力度。在免责认定上,引导银行在一定程度摒弃“有错推定”的逻辑和做法。此外,《通知》还拓宽了特定情形下的免责兜底范围,彰显监管刚性下的适度柔性。
业内人士预计,在政策的引领下,银行业将锚定“增量、扩面、降价”三大方向进一步发力,普惠金融工作质效将进一步提升。
具体来看,诚如中银研究所分析,银行业将稳妥合规开发更加符合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及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优化制造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强化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拓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抵质押融资服务,推动信贷服务提质增效。增强与监管沟通协调,完善考核和监管要求,加强正向激励机制设计,探索建立保障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商业可持续性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基于此,可以预期,在各方努力下,未来我国特色普惠金融将取得更卓越的发展成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仇兆燕
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4-08-06/doc-inchthww45827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