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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参加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推进会

 

为加快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总结交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验,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动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落地见效,9月19日,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推进会议在济南召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张孟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研究院作为省管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指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坚持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全过程,持续推动社会组织方向正确、管理规范、质量提升。

会议强调,要全面提升党建标准化建设,促进党组织对标提升、晋位升级,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全面提升党建规范化建设,实施组织活动机制规范化、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化、党建责任机制规范化。要全面提升党建品牌化建设,积极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形成“一支部一品牌”,推出一批各具特色、亮点鲜明、代表性强、示范作用强的党建品牌和创新案例。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推动形成“一市县一品牌”,充分发挥党建品牌的示范带动效应,营造大抓社会组织党建的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要构建“三合一体”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暨构建党建工作与登记审批、章程核准、年度报告、等级评估、抽查检查、教育培训、注销撤销相融合的监管格局,坚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与登记审批同步,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发展的各环节、全流程,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管理工作同步推进,使党建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红色引擎”。要建立专项清理整治与年度报告、等级评估、执法监督、第三方审计等日常管理手段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相配合的监管合力,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的良性循环。要形成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相配合的监管合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会议强调,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党建工作机构要认真落实全省民政系统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突出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能力,形成“党委政府有号召、社会组织有行动”的良好局面。要强化重点监管、风险监管、日常监管,编牢织密社会组织监管网。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涵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生态,优化发展环境,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重大机遇和广阔舞台。要提升引领能力,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让社会组织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服务发展的生力军。

各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社会组织管理局(办、科、中心)主要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和省管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济南市有关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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