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共同富裕是普惠金融与生俱来的原始基因与光荣使命。总书记强调指出:“发展普惠金融,目的就是要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特别是要让农民、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高品质生活,打造共同富裕的省域范例”的目标,明确要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共同富裕政策体系、探索有效路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应成为金融“走在前、开新局”的重要主攻方向。
近年来,山东省普惠金融助力共同富裕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普惠金融政策率先响应。2017年山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实施;二是普惠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商业银行征信自助查询网点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和主城区“3公里”查询圈;三是普惠金融重要指数全国领先。2021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5.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2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增幅4.5%。互联网发展指数综合位列全国第4位,涉农贷款余额占本外贷款余额的29.19%,高出全国水平7.49%。2021年全省保险深度和密度分别比全国水平高0.02%、49.12元/人;四是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空前。2022年前4月累计为6074户企业减免利息1.65亿元。一季度辖区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5.37%,较2021年末下降0.22个百分点;五是全国唯一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临沂)成效显著。“股权质押+”“宅急贷”“强村系列贷”“思乡贷”等产品创新示范效应较强;六是全国首创金融辅导员制度框架全面落地,入企服务7万多家次,完成辅导企业近3万家,帮助企业融资3700多亿元。
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山东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还存在一些明显短板。一是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问题依然突出。2021年全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10万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占比17.79%,比全国低3.71%。“十三五”期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为4.46%,仅为贷款增速的30%。2021年小额贷款获得率为0.48%,低于全国水平。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比2020年下降4.1%。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由2017年的21.63%降至2021年的17.78%;二是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尚有差距。算法和数据不平等放大了低收入人群体及部分区域之间的数字非均衡水平。“数据孤岛”、“信息孤岛”现象导致普惠金融覆盖面不够理想,数字普惠经营模式尚未成熟,出现企业版“数字鸿沟”。三是普惠金融基础建设需进一步完善。2021年全省网络金融便利性指标为16.04%,比全国水平低13.65%。“银行网点密度”1.53 个/万人,低于全国水平。银企、政银之间信息分散且开放不足,地方金融组织发展不够健全。2021年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4.5万家,1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试点,参与社员1.51万人,分别比2020年减少9000家、50家、2500人。
为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推动山东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一)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约束,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一是切实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着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二是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在近期1年期和5年期LPR分别降低基础上,继续压降企业贷款成本,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速和获得贷款户数增幅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切实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中长期信贷投放,为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四是切实改善省内普惠金融区域平衡,银行机构要向欠发达地区的一级分行压实信贷投放任务,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利润损失补偿等方面应适当向相对欠发达地区倾斜;五是切实构建普惠金融应对疫情及自然灾害长效机制,在信贷融资、保险理赔、在线服务、技术保障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二)助力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一是以普惠金融助力脱贫地区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全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商业防止返贫保险,实现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增速、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有1款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产品等目标;二是以普惠金融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建议总结推广枣庄农商银行实施“普惠金融户户通”工程的有益经验,创新农业专属金融产品,探索保单质押贷款、大型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等业务,盘活农村资产,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夯实乡村振兴的经济基础;三是进一步总结临沂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建设经验,高质量打造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沂蒙高地”。
(三)探索助力共同富裕金融解决方案,进一步缩小地区差距。建议因地制宜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结合鲁南等欠发达地区实际情况和现实需求,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学习借鉴、系统推广试验区以及兰考、台州等地成功经验和做法,重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服务本地、服务小微和‘三农’、服务本地城乡居民”等优势,推动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相对均衡分布。
(四)缓解结构性“金融排斥”,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包容性。一是从供给、需求两侧同步发力,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营造诚实守信、履约尽责的金融环境;二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继续完善全省完善网点建设;三是提升特殊群体金融福祉。建议推广日照银行在全国率先打造“城市新邻里”新市民金融服务品牌经验,利用“长尾效应”,扩大对新市民、个体工商户、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大学生等微观主体金融覆盖,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产品;四是加强普惠金融队伍建设。建议及时总结金融辅导员制度和枣庄市农商银行等在普惠金融队伍建设方面等有益经验,探索开展选派镇街金融挂职干部、就地发展乡村振兴信息员、客户经理驻点办公制度等工作。
(五)消弥“数字鸿沟”,进一步提升金融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一是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普惠金融可得性。建议深度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融资效率,构建全省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尽快消弥“信息鸿沟”;探索应用替代性数据, 整合挖掘结算流水等银行内部信息, 以及工商、税务、电力等外部数据,为小微企业发放全流程线上的信用贷款,尽快解决小微企业资信失真、信息不对称和不完整等问题;加快金融机构与数字技术的融合,改进移动支付手段,弥补传统网点不足问题;二是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普惠金融便利性。要着力完善我省机构类和个体类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立专门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数据处理中心;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精细化和多元化,统筹实体和数字两种方式下沉服务,优化数字普惠金融资源配置;三是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普惠金融的普惠性。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供应链和产业链等进行数字普惠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探索,提高商业可持续性;四是通过数字技术提升金融安全感。从支持普惠群体拓展到社会治理等领域,通过数字技术提升金融机构和民众资金安全。
(六)强化监管引领,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规范化水平。一是发挥监管考核导向作用。聚焦“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落实尽职免责、不良容忍等监管政策;二是发挥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普惠金融评价结果运用到监管工作全过程,树立奖优罚劣鲜明导向;三是发挥监管督导的安全保障作用。完善信用违约通报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恶意违约失信企业和人员的惩戒力度。
(七)推动普惠金融立法,进一步提升普惠金融法制化水平。建议先行先试,探索出台山东地方性普惠金融法规,规定普惠金融的概念、原则、适用的主体以及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可以把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中已明确内容作为法规基本框架,同时结合山东实际情况,包容金融市场发展变化,保障普惠金融法制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八)提升全民金融素养,进一步促进精神富裕。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诚实守信、理性投资、风险为本的金融文化和价值理念,让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深入人心;大力培育居民和家庭的金融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不断优化家庭财务状况;大力加强金融教育顶层设计,将金融素养课程纳入到高等院校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体系,从源头上加强民众金融素养建设。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作者:左文(山东省枣庄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http://news.iqilu.com/china/gedi/2022/0627/51668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