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至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发展障碍。笔者立足基层央行职能,对某三线城市的乡村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发现金融知识普及程度在农村地区还比较低、金融基础服务设施的设置并未调动多数金融机构的参与热情等问题。
金融知识普及程度较低。部分消费者对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了解较少,家庭财务规划、应急支出管理等还较为欠缺,特别是乡村居民、老年群体的金融素养较为薄弱。在走访脱贫攻坚重点村庄时,笔者发现仍有很多农户对存款保险、助农取款相关知识表示陌生,对如何寻求金融服务知之甚少,很多村民对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混淆不清。
基础服务设施辐射范围受限。截至2019年年底,被调查地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乡镇数量由2018年的167个增长到494个,金融服务村级行政区覆盖率达到100%,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质量进一步改善。从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类型和人员看,目前被调查地区金融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是农信社、村镇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参与不足,金融从业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与乡村地区人口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匹配。
电子支付接受程度不足。笔者在实地走访中发现,支付环境风险仍存在,乡村居民对金融风险缺乏判断,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对象;农户收入相对较低,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对移动支付的认可度偏低。
投诉渠道便捷性较差。2019年,被调查地区人民银行系统通过12363热线受理投诉19起,其中涉及乡村地区的投诉占33%。从投诉原因看,多数乡村地区的投诉者在热线中反映向金融机构投诉无果或电子交易无法在村镇找到投诉机构才致电人民银行进行处理。
对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乡村普惠金融发展。
开展精准普惠金融宣传教育工作。基层央行应充分依托地区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面向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经济水平的乡村居民开展差异化政策宣传活动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教育活动,提高乡村居民金融活动参与感。培育公众风险意识,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辨识度,维护乡村地区金融环境的安全稳定。
加大金融服务设施供给力度。要强化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主体地位,调动农业银行、农商银行积极发挥支农惠农作用,加快完善乡村街道银行网点的布设。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参与到乡村金融市场竞争当中,鼓励研发与乡村地区实际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形式。
改善移动支付环境。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搭建安全稳定的数字金融运行环境,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实现实时监测。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和银行卡风险管理,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支付安全,切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升客户对移动支付方式的信任度。
建立乡村金融维权联络点。着力打造更多乡村金融维权服务站,联通乡村金融消费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学习山东、北京等地区经验,联合乡镇政府司法部门、村民委员会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探索建立金融维权服务试点,保证乡村地区人口在金融纠纷中感受到投诉渠道便捷、纠纷处理快捷、服务结果满意的良好氛围。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车克君 尹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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