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总部位于中小企业发达的浙江省,作为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体、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专注中小企业服务,发挥创新优势、专营优势和政策优势,在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推动银行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21年6月末,浙商银行中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余额6877.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593.3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比重为72.4%;中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贷款)有贷款余额户数共计11.25万户,较年初增加了0.36万户。
一、依托创新优势,突破解决中小微金融服务难点痛点
1.构建“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存在三个突出问题:对应收账款债权确认存在信息不对称,影响业务推广;对下游中小经销商金融介入严重不足,缺乏有效风控抓手;对核心企业的赋能服务不足,影响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服务和整合能力。针对这些问题,浙商银行经多年探索,在前期推出“池化融资平台服务”解决对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区块链等先进金融技术与产业链供应链场景结合,推出了“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全面解决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2016年浙商银行着手研究区块链技术应用,2017年在业内率先投产应收款链平台。通过该平台可把企业的应收账款转化为区块链应收款,为企业客户提供应收款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付等服务。该服务的核心在于通过区块链技术将核心企业的信用甚至是银行信用嫁接至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转化为区块链应收款,帮助中小企业盘活不易变现的应收款资产,减少资金占用,疏通供应链的堵点。“区块链+供应链”双链融合模式,一方面依托区块链技术安全透明、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另一方面围绕供应链上的生产经营活动场景,浙商银行创新研发系列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包括“分销通”“仓单通”“池链通”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线上化批量“输血”中小企业,满足客户在采购、仓储、销售、分期还款等不同应用场景需求,打通产业链资金“堵点”,有效盘活企业的沉淀资产和资金。截至2021年6月末,浙商银行应收款链平台累计服务民营企业25710户,融资余额1086.47亿元。
2.打造“智能制造服务银行”金融服务模式,为制造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服务
作为业内首倡“智能制造服务银行”的金融机构,从2016年开始,浙商银行以新昌智能制造试点为契机,推出“融资、融物、融服务”智能制造全流程系统性解决方案,即从智能制造实施的供应商和生产商两端入手,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融通、信用中介、衍生服务等职能作用,帮助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能,靶向企业智能化改造过程中的需求痛点,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智能制造服务银行”品牌。2020年6月与浙江省经信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三年千亿元助力“浙江制造融通工程”。目前浙商银行已先后与长三角、珠三角、北京、中西部等地40余个政府及经信部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截至2021年6月末,智能制造服务方案累计服务民营智能制造企业1905户,累计发放资金4878.09亿元。
3.推广“人才银行”金融服务模式,为高科技行业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浙商银行“人才银行”于2016年5月揭牌创办,是全国首个以高层次人才作为精准服务对象的金融服务品牌。人才银行主要聚焦生物、医疗等高端制造产业,以高层次人才作为精准服务对象,将人力资本作为授信额度评估的重要依据。针对高层次人才创业集聚在高新技术新兴行业、研发周期长、资金耗用大,没有抵押物、没有稳定现金流等融资痛点,推出了“人才支持贷”“人才惠”“人才卡”三款专属金融产品,以及“流动性服务”“资本市场服务”“国际金融服务”三大特色服务,构建了“个人金融+企业金融”全方位综合金融服务体系。截至2021年6月末,人才银行共服务授信客户377户,累计授信132.27亿元。服务的客户已有12家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或新三板上市或挂牌,17家企业被列入独角兽或准独角兽名单。
二、依托专营优势,提升中小微金融服务的专业性
2006年6月浙商银行设立首家小微专营机构,历经十余年艰苦创业,从无到有、发展壮大,探索出了一条规模、质量、效益、特色相对均衡的商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小微金融服务已成为浙商银行的一张“金名片”,小微企业贷款占比位居全国性银行首位,多次在银保监会组织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评选等活动中获得优秀称号。
1.坚持做小,坚守小微客户定位
浙商银行始终坚持客户定位,重点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尤其是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业务。着眼于共同富裕目标,2021年浙商银行提出网点机构在浙江省内全覆盖目标,即实现包括山区欠发达县市网点全覆盖。预计随着机构下沉乡镇以及客户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户均贷款将进一步缩小,“做小”客户定位将进一步巩固和下沉。截至2021年6月末,浙商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218.25亿元,余额占比继续保持18家全国性银行第一位,较年初增加197.43亿元,增速9.7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3.91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户10.39万户,较年初增加0.34万户。2021年6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5.84%,较2020年末下降了22BP。
2.坚持专营,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贴心金融服务
2006年6月,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开业,这是浙商银行第一家小微专营支行,也是全国性银行的第一家小企业专营支行。截至2021年6月末,浙商银行小企业专营机构数达188家。
专营意味着专注“做小”。一是专门机构。只有总行核准的达到条件机构才会被认定为专营机构,允许适用相关政策、流程、制度和产品。专营机构必须具备“5+1”专职人员才允许展业,即5名具备3年以上授信经验的小企业骨干客户经理和1名风险经理。浙商银行先后因地制宜发展出小微专营支行、小微特色支行和专营部门三类专营机构。在总行层面则成立一级部门,实行事业部管理。二是专门制度和流程。采用区别于大中企业的制度和授信流程,以使授信更贴切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可更好控制风险。三是专门产品服务。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特点,浙商银行先后推出了50多种专项产品,由于针对性和创新强,多次获得全国银行业支持小微和三农“双十佳”金融产品等荣誉。四是专门考核。对于小微金融,允许适当上调费用挂钩比例,对于出现的风险允许在公司业务基础上减半或按一定系数打折执行。对于专营机构初期的费用缺口,总行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的补贴。
3.借力科技,不断提升小微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创新开发移动展业设备。将业务受理、实地调查、身份核实、资料收集、征信查询、文件核签等工作场景“搬到”客户处一步完成,打破了传统银行单纯依托营业网点办理贷款业务的作业方式,有效整合操作环节,提升贷款审批效率。不断优化贷款e申请功能。对现有线下小企业业务申贷、系统操作等流程环节进行在线升级和改造,实现了客户“线上无接触申请、一键分享邀请担保人、刷脸在线签署全部电子表单”等功能,不断升级服务体验。结合金融科技实施小微金融流程2.0再造工程。经过3年时间的优化与创新,实现了小微贷款“申请在线化、调查移动化、审查数据化、审批模型化、提还款自助化、贷后自动化”,达到“表单无纸化、设备手机化、视频云端化、进程透明化”四大目标,为小微客户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突破传统银行服务的时空限制,提高了小微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精准度。推出全线上操作的“点易贷”系列产品,实现了客户从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前置贷前调查和担保评估环节、系统自动审批、客户网银自助提款等创新功能。小微客户只需通过手机APP“点一点、拍一拍、刷一刷”等操作,即可实现“5分钟申请、1刻钟审批、0手续费、24小时随时在线自助用款还款”。
截至2021年6月末,浙商银行线上业务累计授信金额已超1300亿元;小企业客户电子渠道申贷率达93%以上,网签率达96%、网提率达97%。
4.平台合作,共担风险共促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通过优选平台,浙商银行加强银担、银保、银商、银政等外部合作,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分险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等普惠领域。出资10亿元参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设,为小微融资提供专项担保,大力推广“见贷即保”的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与浙江省担保集团等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其为小微增信的“乘数效应”。联动中信保公司、地方商务部门、税务部门、三方数据机构等,依托外贸企业出口收汇量、出口退税额等日常经营数据,创新推出“出口收汇贷”“出口银税贷”等多项主动授信模式,满足外贸企业流动性需求。截至2021年6月末,仅与浙江省担保集团合作即累计发放小微贷款超50亿元。
三、依托政策优势,落地中小微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浙商银行成长于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业务结构中民营经济占比高,2021年6月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6949.09亿元,占比企业贷款65.88%;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连续多年位居18家全国性银行首位。近年来,浙商银行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尤其是监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获取低成本资金、扩大资金来源,为进一步做好小微金融的普惠性提供更好的保障。
1.利用中期借贷便利(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等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MLF、TMLF由人民银行分别于2014年、2018年创设,是为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融资支持力度而创设的货币政策工具。尤其是,TMLF作为定向支持小微、民企贷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利率水平也较MLF低,符合当前缓解小微、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导向。另外,2018年人民银行扩大MLF担保品范围,将优质小微企业贷款等予以纳入,进一步缓解了银行体系流动性压力。2019年以来,浙商银行累计获得MLF和TMLF资金1543亿元(MLF累计965亿元,TMLF累计578亿元),期限均为1年期,其中1年期MLF利率从2019年3.3%降低目前的2.95%,获得这些资金为浙商银行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创造了条件。
2.利用降准政策,扩大资金供给
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低成本资金增加。2019年至2021年10月,浙商银行累计获得人民银行降准资金6次共计272亿元,准备金的释放有效提升了浙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3.利用小微金融专项债政策,获得低成本资金滚动供给
金融债发行可以解决银行中长期资本的需求。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是金融企业发行的中长期债券,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对于受到资本金约束而又想发展小微贷款业务的银行而言是及时雨。浙商银行2020年、2021年发行2期共350亿元小微金融债,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小微金融债的发行,为浙商银行专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活水。
4.积极响应人民银行两项“直达工具”的工作部署,加快金融工具创新,为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2020年,浙商银行落地全国首单集合型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ABCP是单一或多个企业(发起机构)把应收账款、票据等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的短期证券化产品,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可滚动发行,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ABCP单期发行在一年以内,到期时可选择滚动发行、循环融资,实现“无还本续贷”。企业只需承担短期限债券的发行价格,降低融资成本。二是入池资产期限灵活,企业融资便利。ABCP入池资产不要求与单期发行期限匹配,可大幅盘活存量资产。融资期限匹配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支出与回笼节奏,更贴合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账期,助力产业链稳定运行。三是设置多种到期偿付方式,企业可灵活安排。单期债券到期时,企业可以选择滚动发行ABCP募集资金、基础资产回款或外部流动性支持作为偿付来源,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征、资金余缺状况、基础资产情况、滚动发行价格等灵活安排。
未来,浙商银行还继续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监管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融资工具与渠道,促进中小微企业更好发展。
来源:《中国金融》2021年第24期
作者:张荣森(浙商银行行长)